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445.如果从本质上考虑道德生活,可以看出,它是一种与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都一致的生活。因此,照着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律法生活的人是真正的道德人,他的生活就是仁爱。任何人若愿意,都能通过外在的道德生活来理解仁爱的性质。如果外在的道德生活,就是诸如在世俗生活事务中的那种生活,转移或复制到内在人中,以至于在内在人的意愿和思维中,生活类似并符合外在人的行为,那么你就会看到在其真正形象中的仁爱,或说看到得到真正体现的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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