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427.如今,这些善举被认为是圣言中的好行为所指的真正仁爱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仁爱常被描述为扶贫济困、照料孤寡。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圣言的字义只提及敬拜的外在事物,甚至最外在的事物,而这些事物象征内在的属灵事物(如有关圣经那一章中所看到的,193-209节)。由此可见,穷人、贫乏人、寡妇和孤儿并非真的指这类人,而是指那些在灵性上属这类的人。“穷人”表那些缺乏真与善的理解力之人(见《破解启示录》209节),而“寡妇”表那些没有真理,然而却渴慕真理之人(764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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