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311.在属天意义上,“杀人”是指贸然向主发怒,憎恨祂,渴望抹去祂的名。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果主像以前一样再次降世,他们真的会像犹太人那样如此行。这就是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启示录5:6; 13:8)
又:
主钉十字架。(启示录11:8; 希伯来书6:6; 加拉太书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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