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意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昔在、今在和永在的;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因此,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来自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