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5

Life65.全世界

Life65.全世界凡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拥有类似十诫这样的戒律,凡出于宗教照这些戒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凡不出于宗教照之生活的人都会受到诅咒。当那些出于宗教照戒律生活的人死后被天使教导时,他们就会接受真理,承认主。这是因为他们避恶如罪,因而处于良善;良善热爱真理,并出于这爱的渴望而接受真理,如前所示(32—41节)。这就是主对犹太人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还有这些话的意思:

葡萄园的主人来的时候,要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果子的节候交果子的园户。(马太福音21:40—41)

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坐席,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1—12; 路加福音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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