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Life54.由于这些律法是圣言的初熟果子,因而是主即将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教会的初熟果子,还由于它们是使得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成为可能的宗教一切元素的简要概括,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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