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6

Life26.我被允

Life26.我被允许看见并听见许多人死后数算自己的好行为和虔诚表现,如上面所列举的那些(24–25节),以及其它许多行为。在他们当中,我也看见了一些有灯没有油的人。当调查他们有没有避恶如罪时,结果发现他们并没有。因此,他们被告知,他们是邪恶的;后来,我看见他们进入洞穴,那里住着像他们那样的其他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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