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4

Life104.由于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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