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65.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那些属于一个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提供帮助,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狡猾推理。这从“地”、“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帮助妇人的“地”是指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此处“地”是指妇人所逃往的旷野的地,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旷野的地”表示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它没有处于良善,这一点从“地”和“旷野”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742, 752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对此,可参看AE 730节)。“帮助妇人”是指给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提供帮助;“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是指(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敏锐推理;因为龙从他口中吐出的“水河”表示基于虚假的敏锐推理,这从之前的两个章节明显看出来;“开口吞”当论及“地”所表示的教会时,表示拿走;由于一个事物当不被接受时,就被拿走,所以它表示不接受。
这些事必须理解如下:前面说“妇人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后来说“她得了鹰的翅膀,飞到自己的地方”,这表示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在成长直到完全期间,要逗留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中间,直到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但这个教会有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善行分离;不过,在这个教会中,其他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不是龙,尽管这些人在他们中间,因为这些人只知道,正是遵照教义,信才结出果子,也就是善行,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信就是相信圣言中的话,并实行它们。而龙们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前者并不理解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并因不理解而不接受它们。由此清楚可知,“帮助妇人,并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地”表示由那些不是龙的人构成的教会。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对信仰与善行的分离,以及它们的结合的推理是什么,何等狡猾,甚至有害,主若愿意,将在别处揭示;那些推理只存在于有学问的教会领袖中间,教会之人并不知道它们,因为这些人不理解;因此,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也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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