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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