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01.启16:14.“他们本是鬼魔的灵”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推理。这从“像青蛙的污灵”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像青蛙的污灵”是指基于纯粹的虚假反对神性真理的推理(参看AE 1000节);“鬼魔”是指来自地狱的事物。因为在地狱,那些处于对歪曲真理的欲望之人被称为“魔鬼或鬼魔”,歪曲真理主要是通过推理做到的;因此,“魔鬼和鬼魔或恶魔”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欲望和虚假,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利未记17:7; 申命记32:17; 以赛亚书13:21; 34:14; 诗篇106:37; 马太福音4:24; 8:16, 28, 31;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39;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启示录9:20; 18:2)。
(关于第六诫续)
天使从婚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美丽;因此,每位天使都照着那爱而获得它。事实上,所有天使都是其情感的形式,因为在天堂,在脸上伪装不属于情感的东西是不可以的;因此,他们的脸是他们心智的类型。所以当他们拥有婚姻之爱时,也拥有对主之爱,相爱,对良善的爱,对真理的爱和对智慧的爱;这些爱在他们身上塑造他们的脸,或说将形式赋予他们的脸,在他们的眼睛里表现得像生命之火;再加上纯真和平安,这使他们的美丽变得完整。这些形式就是至内层天使天堂的形式;它们是真正的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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