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5159

5159.“于是到了

5159.“于是到了第三天”表在最后阶段。这从“第三天”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天”是指状态的最后阶段,因为“天”表示状态(参看23,487,488,493,893,2788,3462,3785,4850节),“第三”是指完整,因而最后到来之物(1825,2788,4495节)。状态的最后阶段是指当先前的状态走向终结,新的状态开始之时。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当次序翻转过来时,一个新状态就开始了。当内层事物获得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外层事物开始服侍内层事物,无论在理解力的事物上还是在意愿的事物上时,就会发生这种变化。那些正在重生的人从以下事实能意识到这种变化:一种内心的敦促劝阻他们,不让他们允许感官快乐和肉体或世俗的乐趣掌权或控制,并将存在于理解力中的观念引向它们自己这一边以支持它们。当这种变化发生时,先前的状态就抵达它的最后阶段,新的状态则进入它的最初阶段。这就是“第三天”的含义。
  在每个人里面,无论他是否重生,状态的变化会发生,次序也被翻转。然而,这类变化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以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则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是由于身体因素和社会生活因素。身体因素是那些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出现,在另一个阶段消退的冲动,以及对身体健康和世间生命长寿的思虑。社会生活因素是人给自己的真实欲望所施加的外在、可见的牵制,好叫他能赚得一个智慧、热爱正义和良善的好名声;而事实上,获得地位和物质利益才是他追求这些的真正目的。但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可归因于属灵因素;这些因素源于良善和正义本身;当此人开始对这些拥有一种情感时,他就在前一个状态的末尾和一个新状态的起始处。
  不过,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切的真相,所以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凡不让自己重生的人都热爱身体事物,但只是为了身体的缘故,并没有其它目的;他也热爱世界,但只是为了世界的缘故。他的爱没有升到高处,因为他发自内心拒绝接受更高或更内在的任何事物。而另一方面,正经历重生的人同样热爱身体事物和世俗事物,但却是为了更高或更内在的目的。他热爱身体事物,是因为他想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头脑。而且,他热爱自己的头脑及其健康,是为了还要内在的目的,即:他可以对何为良善拥有智慧的洞察力,对何为真理拥有聪明的理解力。他也和其他人一样热爱世俗事物,然而是为了这一目的:世界、世俗财富、产业和重要地位可以作为将良善与真理、公义与公平付诸实践的手段而服务于他。
  这个例子说明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各是何性质;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似相同;但就内在形式而言,他们完全不同。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给这两类人,即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带来状态变化和次序翻转的因素是什么,各是何性质。由此也可以看出,对重生的人来说,内层事物拥有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而对未重生的人来说,外层事物拥有统治内层事物的权力。拥有统治权的,正是人所关注的目的,因为这些目的将人里面的其它一切事物置于次要地位,使它们服务自己。这个人的整个生命完全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因为他的目的始终是他的爱,或说这目的就是他始终所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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