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1573

1573.“当时迦南

1573.“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住在那地”表示外在人中的邪恶和虚假。这从“迦南人”和“比利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人”是指外在人中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如前所述(1444节);“比利洗人”是指衍生的虚假,如下文所述(1574节)。主的外在人包含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参看1414, 1444节)。虚假就是从这恶中产生的,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哪里有遗传之恶,哪里就有虚假;前者生出后者。但在人吸收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之前,邪恶不会生出虚假。除了这类知识或认知外,邪恶没有它可以作用或流入的其它对象。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的邪恶以这种方式转变为理解力部分中的虚假;因此,这虚假也是遗传的,因为它是从遗传之物而生的,尽管不是基于虚假原则的虚假。不过,它存在于外在人中,并且内在人能看到它是假的。
由于在主充满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之前,或亚伯兰寄居在埃及之前,祂从母亲那里遗传了邪恶,所以前一章(12:6)说“迦南人在那地”,但没有说比利洗人在那里;而在此处,祂吸收了这两种知识或认知之后,经上说“迦南人与比利洗人住在那地”;这表明,“迦南人”表示邪恶,“比利洗人”表示虚假。这还表明,提到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不是任何历史系列的一部分,因为上下文根本没有论述他们;前一章(12:6)提到迦南人也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此处隐藏着某种奥秘,这奥秘只有从内义才能知晓。
任何人若听说主里面有从母亲那里遗传的邪恶,可能都会感到惊讶;但既然本节经文公开声明,并且内义正在谈论主,那么就没有人会怀疑这是真的。因为一个人若不从另一个人那里遗传邪恶,就永远不可能从他或她出生。不过,源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是一回事,源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则是另一回事。源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并且永远保留,因为它永远无法根除。但主没有这种恶,因为祂是从耶和华父生的,因此就内在而言是神性或耶和华。而源自母亲的遗传之恶属于外在人,这恶的确存在于主里面,被称为“迦南人在那地”;由此而来的虚假则是“比利洗人”。主在这个意义上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且和其他人一样软弱。
主从母亲那里遗传了邪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经历了(属灵的)试探。没有邪恶的人是不会受到试探的;试探人的,是人里面的邪恶,他通过这邪恶受到试探,或说人里面的邪恶才是试探的源头和手段。主受到试探,并且祂所受的试探如此严厉,以至于没有人能经历其百万分之一。祂独自承受它们,凭自己的能力彻底战胜邪恶,或魔鬼和整个地狱,这些事也很明显。关于这些试探,我们在路加福音中读到:
耶稣在灵里被引到旷野,在那里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在那些日子,祂没有吃什么。魔鬼用尽了各样的试探,就暂时离开耶稣。于是耶稣带着灵的能力回到加利利。(路加福音4:1-2, 13-14)
马可福音:
灵驱使耶稣,让祂走到旷野。祂在旷野四十天受试探,并与野兽在一起。(马可福音1:12-13)
此处“野兽”表示地狱。此外,祂受试探甚至到死的地步,所以祂汗滴如血:
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祂的汗如同大血滴落在地上。(路加福音22:44)
天使不受魔鬼试探,因为只要他在主里面,恶灵就无法靠近他,哪怕离得远远的,也会立刻被恐惧和惊骇抓住。如果主生来就是神性,没有来自母亲的邪恶粘附着祂,那么地狱更不能接近祂。
牧师常说,主也担当了人类的罪孽和邪恶。但对主来说,若不通过遗传的途径,把罪孽和邪恶吸引到自己身上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神性不会轻易受邪恶影响,因此,为了能凭自己的能力征服邪恶(没有人曾做到,或能做到这一点),从而成为公义的唯一体现,主愿意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否则,祂根本没有必要降生,因为主无需降生就能取得人性或人身本质;如当向上古教会成员和先知们显现时,祂有时会这样做。但为了披上邪恶,以便祂可以与这邪恶争战并征服它,从而在自己里面将神性本质与人性或人身本质结合在一起,祂来到这个世界。
然而,主并没有实际的邪恶,或祂自己的邪恶,正如祂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你们哪一个能判我有罪呢?(约翰福音8:46)
综上所述,清楚可知刚才那句话,即“牧养亚伯兰牲畜的人和牧养罗得牲畜的人就起了纷争”表示什么;原因在于,“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住在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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