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44.启22:7.“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主肯定会降临,并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和实行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看哪,我必快来”表示主肯定会降临;“快”表示肯定(AR 4, 943节);“来”表示祂会降临,但不是以人,而是以圣言降临,祂将在圣言中向所有将属于其新教会的人显现;这就是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可参看AR 24, 642, 820节)。“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表示祂将永生赐给那些遵守并实行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的”表示接受永生的人(AR 639, 852节);“遵守”表示遵守并实行真理或诫命;“话”是指真理和诫命;“这书上预言”表示现在被主打开的这书的教义;“预言”是指教义(AR 8, 133, 943节)。
凡认真思考的人都可以看出,意思不是说“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所表示的是遵守,也就是保护并实行教义的真理或诫命,现在这些真理或诫命都在这本书中被打开和解释了。在尚未得到解释的启示录中,能遵守的事很少,因为在此之前,它们都是不被理解的预言。以下面不能被遵守的事为例:第6章关于从书卷中出来的马所记载的事;第7章关于十二支派的事;第8章和第9章关于吹号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0章关于约翰吃光小书卷的事;第11章关于被杀和复活的两个见证人的事;第12章关于妇人和龙的事;第13章和第14章关于两只兽的事;第15章和第16章关于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的事;第17章和第18章关于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并巴比伦的事;第19章关于白马和大筵席的事;第20章关于最后审判的事;第21章关于作为一座城的新耶路撒冷的事。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那些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些话被封闭了,而是说那些遵守,也就是保护并实行教义真理或诫命的人有福了,这些真理或诫命包含在它们里面,现在被打开了;它们,即这些真理或诫命来自主,这一点可见于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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