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62.前面说,“他们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表示他们会努力摧毁新教会的一切,包括它的真理和良善,以及关于主、关于生活的教义本身,如上一节所述。之所以表示这些,是因为“圣徒的营”表示该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营”在灵义上表示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有关的教会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耶和华在祂军旅前发声;因为祂的营甚大;遵行祂话的人数不清。(约珥书2:10, 11)
撒迦利亚书:
我必因军队在我家四围安营。(撒迦利亚书9:8)
诗篇:
神把那安营攻击你之人的骨头散开了,因为神弃绝了他们。(诗篇53:5)
又:
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诗篇34:7)
创世记:
神的使者遇见雅各,雅各说,这是神的营地,于是给那地方起名叫玛哈念(即两个营地)。(创世记32:1, 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9:3; 以西结书1:24; 诗篇27:3)。在圣言中,“军队”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也表示教会的虚假和邪恶(可参看AR 447, 826, 833节);“营”也所表相同。
由于以色列人和他们的十二个支派表示在其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AR 349, 35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耶和华的军队”(出埃及记7:4; 12:41, 51);他们停下来集合的地方被称为“营”(如利未记4:12; 8:17; 13:46; 14:8; 16:26, 28; 24:14, 23; 民数记1, 2, 3, 4:5等; 5:2-4; 9:17至末尾; 10:2-8; 11:31, 32; 12:14, 15; 21:10-25; 33:1-49; 申命记23:9-14; 阿摩司书4:10)。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表示他们会努力摧毁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以及它关于主、关于生活的教义。路加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相同:
当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军队围困时,就知道她的毁灭近了;最终耶路撒冷要被列族践踏,直到列族的日期满了。(路加福音21:20, 24)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耶路撒冷”在此也表示教会。“歌革和玛各”,也就是那些处于与内在敬拜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那时将入侵教会,并努力摧毁它,这在以西结书(38:8, 9, 11, 12, 15, 16; 39:2)已经说了,然后一个新教会将由主建立(以西结书3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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