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他们当中不再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再有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声音”表示音调,每种音调对应于一种属于爱的情感,因为音调是由情感产生的。所以,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凭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不过,情感分为两类,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的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的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犹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和属灵国的众天堂(如前面频繁所述)彼此不同。因此,有些乐器的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有的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声音不连贯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那一类;声音连贯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那一类。这就是为何“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竖琴的音调因对应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情感的称谢(参看276, 661节)。
此处意思是说,那些陷入天主教的邪恶与虚假之人没有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由于缺乏出于圣言的任何真理而无法被赋予它们;并且他们因没有真理,故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能被赋予那些渴慕真理的人;而除了那些靠近主的人之外,没有人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这些人死后照其渴慕程度而得到天使的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聆听弥撒曲和参加其它宗教仪式(这些活动都缺乏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时所处的外在情感纯粹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缺乏源于主的内在,所以他们在浓密的黑暗和盲目中被带向对活人、死人的敬拜,并向那些被称为冥王的鬼魔献祭,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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