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89.“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表它要驱散圣言的一切真理,直至荡然无存。“圣城”表示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新教会,因为“圣”(holy)论及神性真理(173节);“城”表示教义(194节);因此,“践踏”这城或城市表示驱散其教义的真理;“四十二个月”表示直到结束,就是荡然无存之时;教义的真理是指出于圣言的真理,因为教会的教义,以及与教会相关的一切皆源于此。如今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就是如此驱散圣言的真理,因而驱散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在本章以“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来描述,因为他“杀了两个见证人”(7节),也可从附于每一章末尾的灵界记事看出来。
“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到结束,并且直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荡然无存,因为“四十二”与“六周”表示同样的事物,六乘以七就是四十二,而“六周”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因为“六”就具有这种含义,“一周”表示状态,“第七周”表示一个神圣状态,也就是当主开始掌权时,教会的一个新状态。在以下经文中,“四十二”具有同样的含义:
又赐给从海里上来的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继续四十二个月。(启示录13:5,参看583节)
“六”之所以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是因为“三”就具有这种含义(n. 505),“六”是“三”的两倍;一个数字翻倍后仍具有和原数一样的含义;此外,“四十二”这个数字和“三个半”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经上之所以提到“月”,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如以赛亚书66:23;启示录22:1,2;创世记29:14;民数记11:18-20;申命记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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