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87.启11: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表如目前这样的地上教会状态要被除去,不为人知。“殿外的院子”表示地上的教会,因为该教会在天堂,也就是“殿”之外(486节)。“要留下”表示要除去它,在此表示从天除去它,因为它的状态到了如此地步;“不用量”表示不去审查并知道它的性质(486节)。原因如下:“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殿外的院子”在此表示地上的教会,它仍是那样;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它被描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主的两个见证人就死在这城中,后来它在大地震中倒塌,死在其中的人有七千名;此外还有其它细节。
在圣言其它地方,“院子”(court)表示教会的外在;因为要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本身,必须经过两个院子;由于“殿”表示教会的内在,故“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来自外邦列国的外人被允许进入院子,但不许进入圣殿本身。并且由于“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它也表示地上的教会,以及最末端的天堂,因为地上的教会是天堂的入口,最末端的天堂同样是天堂的入口。
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院子”所表示的:
你所拣选、住在你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你居所的美善、你圣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站在耶和华殿中,站在我们神殿的院中。(诗篇135:1,2)
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诗篇84:1,2)
当以称谢进入祂的门,以赞美进入祂的院。(诗篇100:4)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在你的院宇一日胜似千日;宁可在我神殿的门槛上站着。(诗篇84:10)
还有其它各处(如诗篇96:8;116:19;以赛亚书1:12;62:9;撒迦利亚书3:7;以西结书10:3-5)。关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院子(列王纪上6:36;7:12);关于新圣殿的院子(以西结书40:17-44;42:1-14,43:4-7);关于会幕外的院子(出埃及记2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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