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00.启8:7.“丢在地上,树的三分之一部分被烧了”表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并陷入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领悟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向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陷入唯信之人当中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参看398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真理的全部,“四分之一部分”表示良善的全部(322节)。“三”表示全部、完全、整个(参看505节);因此,“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一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这虚假由“雹子与火搀着血”来表示(参看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认知的领悟,故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天上会出现树木林立的乐园,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也有树的森林,只是这些树照着与住在那里的居民的欲望和相应思维的对应关系而结出坏果子。“树”总体上表示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8)
惟喜爱律法,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结果的树木,你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12)
耶和华的树都满了。(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正因“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迦南地中可作食物的树上果实为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25)
还有:
当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期间,他们拿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4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为数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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