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57.启7:7.“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情感,聪明便由此而来。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爱与仁慈;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行为中的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联合和结合。利未因联合而得名,在圣言中,表示通过爱结合。不过,此处“利未”表示对真理的爱或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因为他在西缅之后而来,在这个次序上形成中间的(the intermediate)。
由于利未代表这些事物,故这个支派受膏成为祭司(民数记3:1-51;申命记21:5等)。“利未支派”表示对真理的爱,也就是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本质之爱,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拣选了利未人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21:5)
“奉耶和华的名祝福”就是去教导,唯有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具有聪明的人才能施行教导。
利未人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命记33:8-11)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必坐下如熬炼和洁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玛拉基书3: 1-4)
“洁净利未人”就是洁净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情感通过聪明发旺,故:
利未的杖,就是上面写有亚伦名字的,开了花,结了杏仁。(民数记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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