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16.“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这一切要通过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虚假的憎恶来完成。此处经上之所以说“要发热心”,是因为前面(2:15)经上说“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那里说的是热。事实上,“热心”(zeal)是指属灵之热,属灵之热是爱的情感,在此是热爱真理的情感,人若出于热爱真理的情感行事,也必出于对虚假的憎恶行事;因此,这是“悔改”的含义。在圣言中,当论述主时,“热心”表示爱和愤怒;表示爱的经文有(约翰福音2:17;诗篇69:9;以赛亚书37:32; 63:15;以西结书39:25;撒迦利亚书1:14; 8:2),表愤怒的经文有(申命记32:16, 21;诗篇79:5-6;以西结书8:3, 5; 16:42; 23:25;西番雅书1:18; 3:8)。不过,主的“热心”不是愤怒,只是外在看似如此,其实内在是爱。之所以外在看似如此,是因为当主责备人,尤其人自己的邪恶惩罚他时,主似乎是愤怒的。这是出于爱的允许,为叫人的恶能被除去;正如父母若爱自己的孩子,为除去他们的邪恶,会让他们受责备。因此,很明显,耶和华为何自称“忌邪”(zealous)(申命记4:24; 5:9, 10;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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