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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