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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