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XII.仁爱的第一步是除去邪恶;第二步是做对邻舍有用的良善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这一点是占据首位的,即:仁爱的第一步是不向邻舍行恶;向邻舍行善占据第二位。这个信条就像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自每个人出生时,邪恶就牢牢植根于他的意愿;由于一切邪恶都与人有关,无论是近还是远,也与社会和国家有关,所以可推知,遗传之恶是针对每个层级上的邻舍的邪恶。人可以凭理性本身看到,只要植入意愿的邪恶没有被除去,那么他所行的良善就被这邪恶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里面,就像核仁在外壳里面,或骨髓在骨头里面。因此,尽管这种人所行的良善看起来是良善,但它本质上仍不是良善,因为它就像表面完好、美丽的外壳,里面却装着虫蛀的核仁,或像内部腐烂,而且腐烂的痕迹甚至延伸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愿邪恶和实行良善在性质上是对立面;因为邪恶属于对邻舍的仇恨,而良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邪恶是邻舍的敌人,良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两者不能存在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邪恶在内在人中,良善在外在人中;否则,外在人中的良善就像表面愈合,但内部有腐烂物质的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像一棵烂了根的树,这树虽然仍结出果实,这果实外表看起来美味、有用,但内部却腐烂、无用。他也像废弃的渣滓,表面抛光、色彩艳丽,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换句话说,他就像猫头鹰的蛋,人们却误以为是鸽子的蛋。
每个人都要知道,人通过身体所行的良善是从他的灵,或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活着的灵。因此,当前面描述的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时,他只由自己的邪恶构成,或说他处于邪恶,以邪恶为快乐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恨恶良善为对他的生活有害的东西。
主在许多地方教导说,在邪恶被除去之前,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人不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坏树不能结出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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