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第七章 仁爱或对邻之爱和善行
392.我们已经论述了信仰,接下来论述仁爱,因为信仰和仁爱就像真理和良善一样结合在一起,这两者像春天的光和热一样结合在一起。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属灵之光,即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真理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照着它的纯度而闪耀光彩;也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属灵之热本质上是良善。之所以也这样说,是因为仁爱和信仰,与良善和真理是一样的;事实上,仁爱是与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良善有关的一切的总合,而信仰是与一个人关于神和神性事物所思考的真理有关的一切的总合。
因此,既然信之真理是属灵之光,仁之良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推知,属灵的光和热与自然界的光和热具有相似的属性;也就是说,地上的一切怎样因自然界的光和热的结合而开花结果,人类心智中的一切就怎样因属灵的光和热的结合而盛开。然而,有一个区别,即:在地上,这种生长是通过属世的热和光实现的,但在人类的心智中,这种生长是通过属灵的热和光实现的,这后者因是属灵的,所以是智慧和聪明。此外,这些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爱与信仰,并信仰与仁爱结合的人类心智被比作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如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所充分说明的。
重要的是还要认识到,论述了信仰之后,接着必须论述仁爱;否则,信仰的真正性质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如在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它们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最后,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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