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6306.“并且我从前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表由于战胜邪恶。这从“亚摩利人”的代表和“从手中所夺”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摩利人”是指邪恶(参看1857节);“从手中所夺”是指通过得胜而获得。关于“亚摩利人”,要知道,他们表示邪恶,和“迦南人”一样;在圣言中所提到的那地的其它民族都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当以色列人占有迦南地时,这些民族就代表这类东西。因为每当以色列人代表天堂的事物时,那些民族就代表地狱的事物;迦南地就这样代表来世的一切状态;并且正因这些民族代表地狱的事物,所以他们遭受咒诅、全然毁灭;与剩下的人立约也被禁止。
以色列人占有并住在那些代表地狱之人的地上是一种代表,它代表主到来之时所发生的事;那时,地狱灵占据了天堂的大部分;主通过降世并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而将他们从那里驱逐出去,并投入地狱,由此将天堂从他们手中解救出来,把它作为一个产业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之人。
亚摩利民族代表总体上的邪恶,这一点从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以西结书16:3, 45)
“父亲”在内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故经上说“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
阿摩司书:
我从他们面前除灭亚摩利人。其高虽如香柏树的高,他如橡树那样强壮。我在旷野引导你们得到亚摩利人的地。(阿摩司书2:9, 10)
此处“亚摩利人”也表示邪恶,因为自我之爱的邪恶以“香柏树的高和橡树的强壮”来描述。“亚摩利人”之所以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是因为整个迦南地被称为“亚摩利人的地”;因为经上说“我在旷野引导你们得到亚摩利人的地”。另外,在列王纪下:
犹大王玛拿西行这些可憎的恶事,比先前亚摩利人在他面前所行的一切恶事更甚。(列王纪下21:11)
“用剑”表示通过进行争战的真理。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进行争战的真理(参看2799, 4499节)。“用弓”表示通过教义,这从“弓”的含义清楚可知,“弓”是指教义(2686, 2709节)。
此处以色列是因着内义而说这句话,即“我从前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分”,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雅各并没有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夺走那分,而是从哈抹的子孙那里买来的,这一点从创世记明显看出来:
雅各从巴旦亚兰回来的时候,来到撒冷,就是迦南地的示剑城,在城对面扎营。就用一百可锡塔从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手里买了支帐棚的那块田。(创世记33:18, 19)
这田就是他们给约瑟的那分,这一事实从约书亚记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人从埃及所带上来约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剑,就是在雅各从前用一百可锡塔向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所买的那块田里,这就作了约瑟子孙的产业。(约书亚记24:32)
由此明显可知,那分是买来的,它就是被给予约瑟的东西。
所表示的也不是附近的示剑城,就是西缅和利未用剑杀了一切男丁的城(创世记34章)。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雅各憎恶他们所行的,并因此咒诅西缅和利未,将自己与那罪行完全撇清。他说:
我的灵魂啊,不要进入他们的密谋;我的荣耀哪,不要参加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可咒,因为很暴烈;他们的烈怒可诅,因为很残忍;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即“我从前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那一分”,是雅各在预言的灵里为了内义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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