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4874.“他玛说,你的印”表同意的信物。这从“印”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同意的信物。“印”之所以是同意的信物,是因为古时,法令通过一枚印章得到验证,因此严格来说,“印”表示对事情真相的验证本身和见证。他玛要他的印、带子和杖作为一只母山羊羔被送来的一种保证,只是后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他玛的这种要求含有一个奥秘;若没有内义,这个奥秘绝无可能为人所知。此奥秘是这样:一只母山羊羔表示属于纯正婚姻之物,因而表示一切内在之物,因为一切纯正之物同时也是某种内在之物。但就犹大而言,像这样的事物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从下文明显可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取而代之的是取了一个能与“他玛”所表教会的内在结合的外在。印、带子和杖表示教会的外在;“印”表示同意本身,“带子”表示外在真理,“杖”表示这种真理的能力。此外,这些事物是确保与外在人或属世人结合的保证。
内在真理与某种外在事物,也就是与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的结合,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来代表。但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与教会内在的结合,则由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来代表。此外,这正是这些结合的性质;要解释清楚它们的性质却不那么容易。然而,对天使和善灵来说,它们的性质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在天堂之光中摆在他们面前。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奥秘可以说如在朗朗晴日下那样敞开,与它们在人看见所凭借的尘世之光中的表象迥然不同。简言之: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代表与存在于古教会当中的代表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大部分很像希伯所建的教会,也就是所谓的希伯来教会中的代表。该教会有许多新的敬拜形式,如古教会闻所未闻的燔祭、献祭,以及其它敬拜形式。但教会的内在不是以与古教会的代表结合的方式来与这些代表结合的。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以及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在内义上就描述了教会的内在与犹太民族当中的代表结合,以及这些代表与这种内在结合的方式。关于希伯来教会,可参看前文(1238, 1241, 1327, 1343, 3031, 4516, 4517节);关于该教会的献祭在古教会并不存在(参看923, 1128, 1343, 2180, 28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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