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3398.“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神性真理可能会被玷污,因而被亵渎。这从“同寝”、“百姓中有一人”、“女人”和“罪过”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寝”是指被败坏或玷污;“百姓中有一人”是指属于教会,也就是说,属于属灵教会的某个人(2928节);“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罪过”是指亵渎真理的责任。由此明显可知,“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教会里的某个人可能会很容易玷污神性真理,从而招致亵渎真理的责任。前面(3386节)说明,亚伯拉罕两次称自己的妻子撒拉为妹子,第一次在埃及,第二次在与亚比米勒共同居住的基拉耳;以撒同样称自己的女人利百加为妹子,并且那时也是与亚比米勒住在一起;这三次都被记录在圣言中,其中的原因是一个极深的奥秘。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实际奥秘在内义中是显而易见的,即:“妹子”表示理性真理,“女人”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即以撒的女人利百加)被称为理性真理(即妹子),是为了防止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女人”,即利百加)被玷污,从而遭到亵渎。
至于对真理的亵渎,情况是这样:神性真理只能被那些曾经承认它的人亵渎。因为这些人首先通过承认和相信进入真理,从而被引入真理。如果后来他们背离这真理,那么他们里面仍留有它的永久印记;每当虚假和邪恶被忆起时,这印记就会与之一同被忆起。这时,这真理因附着于虚假和邪恶而遭到亵渎。因此,有这种情况的人总有遣责或诅咒他们的某种东西在自己里面,因而有他们自己的地狱。事实上,当地狱里的人接近良善和真理所在的气场时,他们立刻就感觉到自己的地狱,因为他们陷入他们所仇恨的东西,因而陷入折磨。因此,那些亵渎真理的人不断与折磨他们的东西,或说折磨的源头住在一起;折磨的强度取决于亵渎的程度。正因如此,主最小心翼翼的是防止神性良善和真理遭到亵渎。尤其对那些忍不住亵渎真理和良善的人,主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尽可能地使他们不去承认和相信真理和良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曾经承认并相信它们的人才能亵渎它们。
这就是为何内在真理没有透露给雅各的后代,就是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甚至连人里面有任何内在事物,因而有任何内在敬拜也没有向他们公开说明;关于死后生活和主的天国,或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的任何事也几乎没有告诉他们。原因在于,他们具有这种禀性,如所预见到的,一旦这些真理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忍不住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渴望世俗事物。这些后代,或说这个种族因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直到今天还是那样,所以仍被允许完全不相信内在真理。他们若承认了,后来又反悔了,就必然给自己招致最糟糕的地狱。
这也是为何主没有降世,并揭示圣言的内在事物,直到良善,甚至连属世良善都在他们中间荡然无存。这时,他们不能再以内在承认来接受任何真理(因为接受真理的,是良善),从而不能亵渎它。这就是先知书多次提到的“日期满了”、“时代的完结”和“末日”所表示的状态。出于同样的原因,圣言内义的奥秘如今正在被揭开,因为如今几乎没有任何信仰了,因为没有任何仁爱;因此,时代的完结到来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这些奥秘就能被揭开而不会有亵渎的危险,因为它们没有从内层被承认。
这个奥秘解释了为何圣言提到,亚伯拉罕和以撒在与亚比米勒一起住在基拉耳时,都称他们的妻子为妹子。关于这个主题,可进一步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大意是:能亵渎的,是那些承认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的人,更不是那些不知道的人(593, 1008, 1010, 1059节)。亵渎圣物和圣言何等危险(571, 582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圣物,教会之外的人不能(2051节)。主小心翼翼防止亵渎的情况出现(1001, 2426节)。敬拜变得外在,是为了防止内在敬拜遭到亵渎(1327, 1328节)。人们被保守在无知中,是为了防止信之真理遭到亵渎(301-3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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