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913.“在它的中间要为头留出外袍的领口”表来自更高源头的流注所取的路线。这从“在它的中间要为头留出外袍的领口”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它的中间要为头留出外袍的领口”是指流注从高处或上面,或也可说更内在的源头,因而从属天国度进入属灵国度的地方;因为属天国度的外在良善流入属灵国度的内在良善(参看9912节)。“在它的中间要为头留出外袍的领口”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外袍”表示属灵国度,尤表它的内在部分(9825节);为头留出的外袍领口所在的“颈项”表示属天事物进入属灵事物的流注,以及与它们的交流和联结(3542, 5320, 5328节)。因为人的头部对应于主的属天国度,身体对应于祂的属灵国度;因此,被为头留出的外袍领口所围住和包裹的中间的颈项对应于属天国度进入属灵国度的中介或流注。
“在它的中间要为头留出外袍的领口”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似乎很荒谬,在那些对天堂和那里的灵人并天使一无所知,因而对对应关系一无所知的人看来,尤其荒谬。前面许多章节(参看9280节所提到的地方)已经说明,人里面的一切和天堂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一般来说,头对应于属天事物,身体对应于属灵事物,脚对应于属世事物(4938, 4939节)。由此明显可知,“颈项”凭它的对应关系而表示属天事物进入属灵事物的流注,以及与它们的交流和联结。因此,为围住脖颈所作的“为头留出的外袍领口”表示这种流注所取的路线(9814节)。由此明显可知,本节所提到的围绕脖颈的外袍领口描述了流注本身。此外,要知道,天使和灵人看上去穿着衣服;他们的每件衣服都是代表;这在天堂是众所周知的。正因如此,亚伦的每件衣服也是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因为来自主的圣言是以这样的方式写成的:那里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都与天上的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还以这样的方式写成:它是用来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一个手段。教会成员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拥有这样的圣言,是因为他将其内层转向了世界,并且到了如此程度,以致他无法被提升到天堂,接受教导(9706, 9707, 97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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