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479.“他们要为我造一个圣所”表主、因而天堂的一个代表。这从“一个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圣所”是指主,也指天堂,但在此是指主与天堂的一个代表,因为它是由木头所造、上面都以帘子遮盖的一个帐幕,这帐幕若不是因它的代表,不可能成为一个圣所。因为“一个圣所”表示圣洁本身,而除了唯独神性之物,因而唯独主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的(参看9229节)。天堂是“一个圣所”的原因是,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是那里的神性之物。因为那里的天使照着他们汲取主的神性之物的程度而构成天堂;但照着他们汲取自己的东西而不构成天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主在自己的东西,因而在神性之物中与天使同住,从而住在天堂中(参看9338e节)。
“一个圣所”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唯独从祂发出之物是神圣的;以及“一个圣所”表示天堂,也表示教会,这些事物才是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圣所”,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一个圣所”和“众圣所”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说,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各地,我还要在他们所到的各地作他们的一个小圣所。(以西结书11:16)
“一个圣所”表示主自己;因为在圣言中,“主耶和威”(Lord Jehovih)和“耶和华”表示主(9373节)。以赛亚书:
求你从天上垂看,从你圣洁的居所观看。(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
荣耀的宝座,从太初安置在高处是圣所的地方。(耶利米书17:12)
在这些经文中,“圣洁的居所”和“圣所”表示天堂。
以赛亚书:
不过片时,他们占据了你圣洁的民,我们的敌人已经践踏你的圣所。(以赛亚书63:18)
耶利米哀歌:
列族进入祂的圣所。(耶利米哀歌1:10)
又:
主丢弃自己的祭坛,憎恶自己的圣所。(耶利米哀歌2:7)
以西结书:
主耶和威(Lord Jehovih)说,看哪,我要亵渎我的圣所,就是你们所夸耀的力量,眼里所喜爱的。(以西结书24:21)
利未记:
我要使你们的城邑荒废,使你们的众圣所成为荒凉。(利未记26:31)
在这些经文中,“圣所”表示教会,“众圣所”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帐幕被称为“一个圣所”,即因以下事实: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其中的圣物代表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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