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255.“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走迷了路”表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不纯正的良善和不纯正的真理。这从“仇敌”、“牛”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仇敌”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他们就是下面的主题;“牛”是指外在人的良善;“驴”是指外在人的真理(参看2781, 9134节),不过是不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仇敌”所表示的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身上的那种。“仇敌”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的原因是,他们对信之良善和真理持有不同的观念;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故不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也不知道关于唯独来自主的基督信仰和仁爱的任何事。正因如此,他们的信之真理是不纯正的,他们的仁之良善也是不纯正的。也正因如此,在来世,他们不会与那些属教会的人生活在一起,而是与他们分离。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良善和从这良善流出的真理而形成各个社群,因为这些就是那构成属灵生命并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
然而,天上的人并不把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视为仇敌,而是教导他们,把他们引向基督良善,而且这基督良善也被那些在世时出于其宗教信仰而在一起过着尽职、顺从和某种相互仁爱的生活之人悦纳。但圣言的字义将他们称为“仇敌”是由于他们缺乏属灵的一致性;如前所述,这种属灵的一致性就是他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所持的不同观念。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面通过经历所作的说明(2589-2604, 2861, 2863, 4190, 4197节)。视这些人为朋友,教导并纠正他们的要求,就是下文所论述的“务必牵回来交给他”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
在此只需补充这一点:在圣言中,各种动物表示诸如人与动物共有的那类情感与倾向;在灵义上则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 3519, 5198, 9090节);因此,动物照着它们的灵义而用于祭祀(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因此,关于将走迷的仇敌的牛和驴牵回来交给他这条道德法在灵义上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而表示诸如属于相爱或对那些观念不同于教会真理之人的仁爱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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