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152.“就要加倍赔偿”表完全恢复。这从“赔偿”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赔偿”是指恢复(参看9087节);“加倍”是指完全(9103节)。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直到14节,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丧失,因而他的属灵生命的丧失,以及它的恢复;因为一个人通过信之真理被带入仁之良善,并变得属灵。不过,接下来这几节经文的内义所论述的事大部分不为人知。原因是,人们不知道何为属灵的生命,因而不知道属灵的生命是一种内层生命,不同于外层的属世生命。人们也不知道主通过在仁之良善里面接受信之真理而将属灵的生命赐给一个人。因此,关于属灵生命的丧失和它的恢复所说的这些事会陷入一个人里面的幽暗之中,因为它们在他完全不知道的事情之列。然而,这些事却构成天使的智慧,因为它们适合天使所在的光。因此,当一个处于信之良善的教会成员阅读圣言时,天使就会依附于他,并以他为乐,因为他们以从主通过圣言流入他们的智慧为乐。天堂以这种方式与人联结;没有圣言,这种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圣言具有这样的性质:在原文中,它的一点一划无不触动天使,并将天使与人类联结起来。我可以肯定,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这个事实已经从天堂被指示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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