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11.至于“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里面相对应的类似事物,情况是这样:对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适合并顺从内在事物。当人正在重生时,外在事物会变得顺从,这时他成为天堂的形像。而在他重生之前,外在事物掌控内在事物;在此期间,他是地狱的形像。秩序在于,首先属天事物掌管属灵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掌管属世事物,最后通过属世事物掌管肉体事物。但当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时,秩序就被破坏了。一旦秩序被破坏,人就是地狱的形像;因此,主通过重生恢复秩序;一旦秩序恢复,人就成为天堂的形像。主就这样把人从地狱中拉出来,并将其提入天堂。
至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现简要解释如下:每个重生之人都是一个微型天堂,也就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复制品或形像,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其内在人被称为“天堂”。天堂的秩序是这样:主通过属天事物统治属灵事物,通过属灵事物统治属世事物,以这种方式统治整个天堂,如同统治一个人,天堂因此被称为大人。此外,天堂里的每个人都有类似秩序。当这秩序也适用于人时,他同样是一个微型天堂,换句话说,他是主的国,因为主的国在他里面。就他的情况而言,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它们顺从内在事物,正如它们在天堂的情形。因为天堂有三层,它们相互关联,如同一个人;其中灵人构成外在人,天使灵构成内层人,而天使则构成内在人或至内层的人(459节)。
对那些将生命仅置于肉体事物,即身体的欲望、快感、食欲和感觉,只喜欢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事物,也就是说,只喜欢属于仇恨凡不支持并服务他们之人的事物的人来说,情况则恰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由于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外在事物不仅不对应或顺从,还完全相反,从而使得秩序遭到彻底破坏。由于秩序就这样遭到破坏,所以他们只能是地狱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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