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9051

9051.“以眼还眼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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