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9042.“击伤有孕的妇人”表伤害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这从“击伤”和“有孕的妇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击伤”是指伤害;“有孕的妇人”是指良善正从真理形成。“有孕的妇人”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从父母所接受的属世生命的出生在内义上就表示他的重生,也就是他里面属灵生命的出生。当一个人重新出生时,他首先成孕,然后可以说被带入子宫,最后出生。由于重生,或属灵生命的出生就是真理与良善,也就是信与仁的结合,所以“带入子宫”表示将真理发展为良善。由此可见“有孕的妇人”表示什么,即良善正从真理形成的状态。“子宫”(经上或译为母腹、母胎等)表示真理和良善得以孕育的地方(参看4918, 6433节);“在子宫(或母腹,母胎)里”、“出子宫(或出母腹、母胎)”表示重生(4904, 8043节);“产生”和“出生”是指信和仁的产生和出生(613, 1145, 1255, 2020, 2584, 6239节)。
耶利米书中的“孕妇”也表示良善正从真理形成的状态:
看哪,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从地极招聚他们,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孕妇、产妇,都在一起。(耶利米书31:8)
这在内义上论及主所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就内义而言,“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是指把他们从信的模糊中带出来(参看3708节);“将要招聚他们所来的地极”是指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开始的地方,“地”是指教会(566, 662, 1066, 1067, 1262, 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8732节),地“极”是指它的初和末所在的地方;“瞎子”是指那些对真理一无所知,但当被教导时就接受真理的人(2383, 6990节);“瘸子”是指那些处于良善,但因对真理的无知而未处于纯正良善的人(4302节);“孕妇”是指那些良善在其中正通过真理得以形成的人;“产妇”是指那些在行动上过着一种信仰生活的人(3905, 3915, 3919节)。此处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若非如此,经上提及“瞎子、瘸子、孕妇、产妇,都在一起”将是多余的,并且毫无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