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9033

9033.这最后两节

9033.这最后两节论述了属灵真理,也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的削弱。但接下来那两节论述的主题却是记忆真理,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被属灵真理,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削弱。的确,这似乎与前一段的情况很相似,其实并不一样。因此,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这是一个属灵真理,或教会信之教义的纯正真理,即:主不惩罚任何人,因为祂是怜悯本身;所以凡祂所行的,都是出于怜悯而行的,绝不是出于愤怒和报复而行的;然而,主在马太福音中却说:
那能杀身体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马太福音10:28)
此处经上说,要“怕”神,因为祂“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而事实上,祂不毁灭任何人;然而,这仍是一个真理。因此,它绝不可被丢掉,也就是被否认,因为如果它被否认了,对圣言的信就灭亡了。如果这信灭亡了,人就不可能拥有任何属灵的生命在自己里面,因为属灵生命通过信从圣言来到一个人这里。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这是一条神性秩序的律法,即:良善要有自己的赏赐在自己里面,这赏赐就是天堂;所以,邪恶也有自己的惩罚在自己里面,这惩罚就是地狱。第一条律法始于主,因为主向所有人意愿良善;但第二条律法不是如此,因为主不向任何人意愿邪恶。尽管如此,这条律法还是产生了,但不是由于主,而是由于沉浸于邪恶的人,因而由于邪恶本身。然而,这一点在圣言的字义上却被归因于主,因为表面上看,祂似乎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因此,它因是一个表面真理,故绝不可被否认,也就是消灭;因为对圣言的信,就是简单人的信,就会由此消灭(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483, 8631, 8632, 901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