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973.出埃及记21:2-6.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他必服事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若单身进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是一个女人的主人,他的女人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他要单身出去。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女人孩子,不要自由出去;那么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表教会中那些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与这些真理相一致的良善之人。“他必服事六年”表劳苦和某种争战,以及随之确认或强化真理的一种状态。“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表一种未经他这一方的努力所确认或强化的真理状态。“他若单身进来”表没有快乐的真理。“就可以单身出去”表一种没有快乐,以及争战之后的真理的状态。“他若是一个女人的主人”表与快乐联结的真理。“他的女人就可以同他出去”表一种与快乐联结,以及争战之后的真理的状态。“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表在争战期间,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表从这良善衍生而来的真理和良善。“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表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以及从这良善衍生而来的真理和良善必不归于真理当作它自己的。“他要单身出去”表争战之后的一种状态,它仅仅是所确认或强化并植入的真理的一种状态。“倘或奴仆明说”表那时源于所植入真理的思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女人孩子”表回想属灵良善时的快乐。“不要自由出去”表服从的快乐。“那么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表那时他照神性秩序所进入的一种状态。“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表被确认或强化并植入的真理与属灵良善交流的一种状态。“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服从的一种代表性标志。“他就永远服事主人”表直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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