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8899

8899.“耶和华你

8899.“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表神性所在的地方和来自祂的流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此处由“地”所表示的天堂(参看8898节),因此,“耶和华神”是指那里的神性,“赐”是指流注;因为总体上天堂与所有人,以及具体的每个人都是接受来自神性的流注的。尊敬父母这一诫命表示这些事,这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它们与字义相去甚远。但要知道,十诫既是世人,也是天上之人的生活准则。字义或外在意义是为了世人,灵义或内义是为天上的人;因此,这两层意义,即外在和内在意义,是为了那些在世上的时候也在天堂里的人,也就是为了那些照着教义的真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十诫也是为了天上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一切事物的内义,以及这一事实清楚看出来: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自己所说的话不仅是为了世人,或世界,也是为了天使,事实上是为了整个天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经天堂,并向下传到世人那里。主亲自从西乃山上所说的这十条诫就是这种情况。
由于这些
由于这些诫命的宣布不仅是为了世人,还为了天上的人,所以这二者对它们的理解不可能是一样的。如这条诫命就是这样,即:当尊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耶和华神所赐他们的地上得以长久。因为在天上,父母和孩子不像地上那样聚在一起;因此在那里,主取代了“父”,祂的国取代了“母”。他们的日子得以长久也不可能是指着天上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永远住在那里。那里的“地”也不能理解为这条诫命所指的迦南地,而要理解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由于“父母”表示主及其国度,所以这条诫命按顺序是第四条诫命,在神圣性上超越接下来的几条诫命。敬拜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诫命是第一和第二条诫命,因为这是最神圣的诫命。接下来是安息日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然后是尊敬父母的诫命,因为这条诫命表示对主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爱。由于这条诫命表示这些事,所以蔑视父母被列为“流人血”(以西结书22:6, 7)所表示的罪行之一;因此,顽梗悖逆的儿子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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