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8.当属灵人变得属天时,他就被称为“神的工”,因为唯独主为他争战,并创造、形成和作成了他;故此处经上说:“到第七日,神完成了祂的工”;又说:“神歇了祂的一切工”。先知书屡次将人称为“耶和华的手和手指的工作”;如在以赛亚书,经上论到重生之人说: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形成他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要从我这里寻求征兆吗?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吩咐我吗?我造地,又创造人在地上;我亲手铺张诸天,又命定了天上的万象或众军。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形成大地、作成它的神自己如此说;祂坚立大地,并非创造它为空虚;祂形成大地,是要给人居住;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1-12, 18, 21)
这段经文清楚表明,新造或重生唯独是主的作为。经上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使用“创造”、“形成”、“作成”这些词,无论在上述以赛亚书的经文(创造诸天,形成大地、作成它)中,还是在该先知书的别处,如:
凡称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创世记头两章也是如此,如此处,经上说:“神歇了祂在创造中所作的一切工,就安息了。”就内义而言,这种用法总是传达一种不同的观念;主被称为“创造者”、“形成者”或“作成者”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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