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685.“摩西坐着审判百姓”表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出于良善行事之前的状态下,神之真理对他们所作的安排。这从“摩西”和以色列的代表,以及“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直接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参看7010, 7382节);“审判”是指作出一种安排。“审判”在此之所以表示作出一种安排,是因为神之真理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流入并安排事物,好叫它自己能被接受;它被接受之后,审判就照着秩序的律法进行;这就是主的审判(马太福音25:31至末尾, 约翰福音5:22, 26, 27, 30; 9:39)所表示的,这从主在那里的话明显看出来,祂说,祂不审判任何人(约翰福音3:17-21; 8:15; 12:47, 48)。以色列,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坐着审判百姓”表示直接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所作的安排。
他们出于良善行事之前的状态下就是如此,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因为正在重生并成为一个教会的人具有两种状态:在第一种状态下,他出于真理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下,他出于良善行事(关于这两种状态,可参看8516, 8539, 8643, 8648, 8658节)。在这两种状态下,此人被主引导;不过,在第一种状态下,他通过直接流注被引导,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既通过直接流注,也通过间接流注被引导。关于直接和间接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可参看前文(6472-6478, 6982, 6985, 6996, 7054-7058, 7270节)。摩西独自审判百姓代表直接流注;但选出来的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审判小事,大事呈到摩西这里代表直接和间接的流注,如下文所述。不过,这些事都是几乎无人能理解的奥秘,除非他被主启示,并通过启示而拥有感知。诚然,这两种流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效果可以描述,但人若没有来自天堂的感知,仍对它们没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来自天堂的感知只能被赋予那些拥有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爱之人;然而,如果这不是一种对源于纯正良善的真理之爱,这种感知也不会被赋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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