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8650

8650.“一个名叫

8650.“一个名叫革舜,因为摩西说,我在异地作了寄居的”表教会之外的人的真理之良善的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 6674节)。这种性质由摩西此时所说的话来描述,即:我在异地作了寄居的。这些话之所以表示那些教会之外的人的真理之良善,是因为“寄居的”表示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之外,却在教会的事物上正接受教导的人;“异地”表示没有教会的地方。“寄居的”表示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并在教会的事物上正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4444, 7908, 8007, 8013节)。“异地”之所以表示没有纯正教会的地方,是因为“地”表示教会(662,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节),“异”(strange)表示没有纯正之物的地方;因为主的教会分散在全世界,因而也分散在外邦人当中(2049, 2284, 2589-2604节)。此外,革舜出生的时候,摩西不在自己的教会之内,而是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当中,这些人由“米甸人”来表示(参看6793-67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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