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282.“耶和华啊,你用右手摔碎仇敌”表全能在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上面所拥有的效果,其能力被消灭。这从“耶和华的右手”、“摔碎”和“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右手”是指主的全能,如刚才所述(8281节);“摔碎”是指消灭;“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在圣言中,“仇敌”、“敌人”和“仇恨的人”并非表示别的。他们被称为“敌人”、“仇敌”和“仇恨的人”,不是因为主是他们的敌人,或对他们心怀仇恨,而是因为他们仇恨神性,与神性为敌。然而,当他们经历他们给自己带来的荒凉,把自己投入诅咒和地狱时,表面上看,好像这一切是从神性来的。这种表象或幻觉就像一个人看见太阳每天绕我们地球旋转,于是就以为太阳在移动,而事实上,是地球在移动;或像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因此从国王或法官那里收到判决、受到惩罚,于是以为惩罚来自国王或法律,而事实上,这一切来自他自己,因为他触犯了法律。这种表象又像是一个人将自己扔进水中或火中,或扔到拔出的剑上,或一帮仇敌当中,然后以为是这些东西或人毁灭了他,而事实上,是他自己毁灭了自己。那些沉浸于邪恶,起来反对神性,并将自己投入毁灭当中的人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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