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819.在身体下部那个层面的左侧,有一个相当大的长方形死水湖。沿着岸边,住在那里的人看到巨蛇,就像经常栖居于死水塘,呼出有毒气息的那种。在离那里更远的左岸,出现了吃人肉的人;他们吞食彼此,用牙齿紧紧咬住对方的肩膀。再往前,左边出现了大鱼、巨鲸,它们把一个人吞进去,又吐出来。最远处,即对岸出现了极其丑陋变形的脸,尤其是老巫婆的脸;这些脸已经毁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以致脸的主人发疯一样地四处乱跑。右岸是那些试图用残忍的工具相互残杀的人,这些工具因他们的铁石心肠而异。湖中央一片漆黑,就像一个死水塘。我常惊讶地看到一些灵人被带到这个湖,但一些从那里回来的人告诉我说,他们是那些对邻人怀有根深蒂固的仇恨之人;只要得着机会,这种仇恨就会爆发出来。他们从中感受到最大的快乐;他们最高兴的事,莫过于将邻人告上法庭,使他受到惩罚,并且若没有法律制裁阻止他们,就将他处死。死后,人们的仇恨和残忍就会转化为前面所描述的那类事物;他们的仇恨和残忍所产生的幻觉对他们来说,似乎是绝对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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