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686.“以前没有这样的蝗虫,以后也必没有这样的”表自教会开始以来,从没有这样的虚假,将来也不会有这样的。这从“蝗虫”的含义清楚可知。“蝗虫”是指最外面部分中的虚假(参看7643节);以前没有这样的虚假,将来也不会有(参看7649节)。不过,这一点需要解释一下。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尤其是那些在主降临之前在低地,并且在主降世,披上人身,并使之成为神性之前无法被提入天堂的人(6854, 6914节)。在此期间,他们被那些曾经也属于教会,信奉信之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恶人侵扰。那些在主降临之前曾属于教会,并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沉浸在前所未有,以后也必没有的虚假之中。原因在于,那些被称为“拿非利人”,以及“亚纳人”和“利乏音人”,属于上古教会最后一代后裔的人尚未被关进地狱,而是四处游荡,在所到之处灌输可怕而致命的说服,因而也将它们灌输给教会里的恶人。这就是这种虚假的源头。至于这些“拿非利人”及其可怕的说服,可参看前文(310, 560, 562, 563, 570, 581, 585, 607e, 660, 805, 808, 1034, 1120, 1265-1272, 1673节)。当主在世时,他们被主丢进一个地狱,这个地狱在左前方一段距离处。若不这样做,极少有人能得救,因为他们所灌输的虚假具有一种可怕的说服力,是致命的;像这样的虚假以前从来不曾有过,也永远不可能再有。那些在主降临之前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就沉浸于这种虚假。这就是此处这些话所表示的。他们具体是指那些侵扰者;不过,一般是指凡属于教会,在来世侵扰正直人的人,如今就有他们当中的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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