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39.“诸水的洪水泛滥在地上”表示试探的开始。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论述的是涉及理解力事物的试探;如前所述,这种试探首先到来,是温和的。因此,它被称为“诸水的洪水”,而不是像17节那样简单地称为洪水。因为“水”主要表示人的属灵事物,理解力中的信之事物,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虚假,如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所证实的。
诸水的洪水,或水的泛滥(deluge,经上或译为暴雨)表示试探,这一点从本章开头的前言(705节)和以西结书明显看出来: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在我的烈怒中使狂风暴刮,在我的忿怒中必有暴雨降下;在愤怒中有冰雹降下毁灭它,我必拆毁你们用石灰水所涂抹过的墙。(以西结书13:11, 13-14)
此处“狂风”和“暴雨”表示虚假的荒凉,或虚假造成的毁坏,“用石灰水所涂抹过的墙”表示看似真理的虚构物。以赛亚书:
耶和华神作躲暴雨的避难所,避炎热的阴凉处,因为强暴人的气息如同冲击墙壁的暴雨。(以赛亚书25:4)
此处“暴雨”表示涉及理解力事物的试探,这种试探与被称为“炎热”的涉及意愿事物的试探截然不同。
同一先知书:
看哪,主有一大能大力者,像冰雹的暴雨,像摧毁性的狂风,又像汹涌泛滥的诸水。(以赛亚书28:2)
这描述了试探的程度。又:
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淹没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烧不着你。(以赛亚书43:2)
此处“诸水”和“江河”表示虚假和幻想,“火”和“火焰”表示邪恶和恶欲。诗篇:
为此,凡圣洁人都当趁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多水泛溢的时候,必不能到他那里。你是我藏匿的地方,你必救我脱离苦难。(诗篇32:6-7)
此处“多水泛溢”表示试探,在诗篇还被称为洪水:
耶和华坐在洪水之上;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诗篇29:10)
从这些经文和本章开头的前言(705节)清楚可知, 洪水或水的泛滥只表示试探和荒废,尽管按上古之人的习俗,所描述的是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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