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31.“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表示人的自我,当人重生时,他的自我可以说被除灭。这些话还表示除灭那些自我毁灭的上古教会成员。这从前面关于自我的阐述(154-155, 164节)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和虚假。只要它仍旧存在,人就是死的;但当他经受试探时,它就被驱散,也就是通过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被分解并调和。它以这种方式活过来,却又似乎消失了。“除灭”表示它不显现,不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尽管事实上,它并没有被除灭,而是仍旧存在。这与黑色和白色的情形极其相似。当这些颜色被光线各种调和时,它们就转变成美丽的颜色,如蓝色、黄色和紫色。它们通过这些颜色,照着它们的排列而呈现为美丽宜人的色调,如花朵的情形。然而,从根本和基本上说,它们仍是黑色和白色。由于此处同时论述了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最后的荒废,所以“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还表示那些灭亡的人。这也是下面23节(807-811节)的情形。“我所造的一切活物”是指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的特质,或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也就是属于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在本节和下面23节,经上提到“(土)地”(ground)一词,“土地”表示良善和真理已经播种于其中的教会成员。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在邪恶和虚假被驱散后,如前所述,这种子就在他们里面逐渐生长。但在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当中,这种子被稗子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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