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231.由于这几节只是些名字,故没有必要详细解释它们;特别是前面已经说明流便、西缅、利未、亚伦和摩西代表什么;此处提到名字的他们的儿孙只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些事物衍生的后代。“流便”代表理解力中的信(参看3861, 3866, 4731, 4734, 4761节);“西缅”代表意愿和行为中的信(37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 5626, 5630节);“利未”代表仁(3875, 3877, 4497, 4502, 4503节);“亚伦”代表教会的教义(6998, 7009, 7089节);“摩西”代表从神来的律法(6771, 6827节)。此处提及流便、西缅、利未及其儿孙,没有依次提及其余支派的父系及其儿孙;其原因若不通过内义,就无法得知。显然,本章列举这些名字是为了让人们了解亚伦和摩西的出身和出生。然而,利未的家谱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因为流便、西缅及其儿孙无助于此。但提及这些人的原因只能从内义看出来,这原因就是所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
这教会通过存在于一个人所知道的事里面,然后存在于他的理解力里面的信而在他那里产生;这种信由流便,后来由他的儿孙来代表。此后,当教会在人那里成长时,这信就进入他的意愿,并从他的意愿进入行为。这时,此人便拥有信之真理在自己的意愿里面,并将它付诸实践,因为它是圣言所吩咐的。信的这一阶段由“西缅”来代表;最后,在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新意愿里面,仁爱的情感是可感知的,以致他不像以前那样出于信仰,而是出于对邻之仁而愿意行善。事实上,当人重生到这种程度时,他就是属灵教会的一个成员,因为现在教会在他里面。这仁爱及其情感就是利未所代表的。这解释了为何经上列举了流便,以及西缅的各家,最后提到利未的家室;如前所述,利未代表仁爱,而仁爱是教会的属灵品质。“亚伦”代表该教会的外在,“摩西”代表内在。教会的内在被称为从神来的律法,外在被称为源于它的教义。从神来的律法,就是教会的内在,也是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源于它的教义是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为摩西和亚伦代表这些(参看70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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