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021.“因为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这从“死了”、埃及人和“寻索灵魂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了”是指他们被移除,因为死了的人也被移除;埃及人,即此处的“人”,是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参看6692节);“寻索灵魂的人”是指那些努力摧毁生命的人。由于属灵生命是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故我们说“真理与良善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示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一切活物,它也被归于生物或动物。但严格来说,“灵魂”只论及人;当论及人时,这个词具有各种含义。人自己就被称为一个“灵魂”,因为总的来说,他的生命被称为灵魂;具体来说,其理解力的生命或活动也被称为灵魂,其意愿的生命或活动同样被称为灵魂。
但就灵义而言,“灵魂”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的生命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一般表示就其死后的灵而言,一个人自己;以下经文中的“灵魂”就具有这层意义:
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马太福音10:28)
同一福音书: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害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马太福音16:2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灵魂,是要救人的灵魂。(路加福音9:56)
以西结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在这些经文中,“灵魂”表示人的属灵生命,这生命是死后其灵的生命。“杀死灵魂”、“失丧灵魂”、“灭灵魂”表示灵性的死亡,也就是受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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