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865.“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表随之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侵扰的虚假当中所获得的解救。这从“领出来”、“以色列人”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领出来”是指解救;“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637节);“埃及”是指教会真理对立的虚假记忆知识,因而是指侵扰的虚假(参看6692节)。
侵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主要是虚假的记忆知识。原因是,他们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感知,只有从教义所得来的真理的知识。像这样的人很容易被记忆知识侵扰,因为记忆知识是最一般的容器;在引入它们的真理使它们变得透明之前,它们有时看似与真理相反,因而不被注意。此外,记忆知识充满感官幻觉或谬误;那些只有从教义所获得的事物的知识,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感知的人无法驱散这些感官幻觉或谬误。主要原因是,世界的光在他们中间占导地位;只要天堂之光不流入它,这光似乎就清晰;但是,一旦天堂之光流入,并穿透它,这光就变得模糊。这解释了为何这些人在世俗的事上通达、聪明,但在天堂的事上却迟钝、愚蠢。当这些人为自己证实其教会的教义时,他们自认为通达。但是,当他们如此想时,正是源于世界之光的低级感官之光欺骗了他们。因为一切宗教教义,无论哪种,都能被证实;如犹太人能证实自己的教义,狂热之徒能证实他们狂热的教义,苏西尼派能证实苏西尼派的教义,各种异端能证实各自的异端教义。一旦这些教义被证实,在感官之光中,它们在这些人看来,就像是真正的真理。但那些凭天堂之光看见的人从主领受启示;在证实之前,他们会看看在下面并在那里被有序排列的记忆知识,以辨别真理能不能被它们所证实。由此明显可知,后一种人从在记忆知识之上,因而与记忆知识不同且分离的更内在位置来看待事物;而前一种人的视角比较低下,就在记忆知识里面,从而纠缠于记忆知识中(参看28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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