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62.“地上的一切都要灭亡”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地”不是指全世界的每一块陆地,仅仅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如前所示(566-567, 620节)。故此处不是说什么大洪水,更不是说全世界的大洪水,而是说那里的人脱离了余剩,由此脱离了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有关的事物,因而脱离了诸天堂之时的死亡或窒息而死。“地”表示教会所在的区域,因而表示生活在那里的人,除了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外,以下经文也能证实这一点。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全地必然荒凉,我却不毁灭净尽。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诸天也必黑暗。(耶利米书4:27-28)
此处“地”表示那些住在已荒废的教会所在之地的人。以赛亚书:
我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地”表示在教会所在之地将要遭受毁灭性经历的人。耶利米书:
到那日,耶和华所杀戮的从地的这一头直到地的那一头。(耶利米书25:33)
此处“地的一头”不是指全世界的每一块陆地,仅仅是指教会所在的区域,因而是指教会成员所在之地。同一先知书:
我要召剑临到地上一切的居民。必有喧哗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族相争。(耶利米书25: 29, 31)
此处同样不是指整个世界,仅仅是指教会所在之地,因而是指居民或教会成员所在之地;“列族”在此表示虚假。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居民的罪孽。(以赛亚书26:21)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同一先知书:
你们岂不曾听见吗?从起初岂没有人告诉你们吗?你们岂不明白大地的根基吗?(以赛亚书40:21)
又:
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形成大地、作成它的神,祂坚立大地。(以赛亚书45:18)
“地”表示教会成员。撒迦利亚书:
铺张诸天,建立地基,在人中间形成人的灵的耶和华说。(撒迦利亚书12:1)
“地”显然表示教会成员。地(earth)不同于土地(ground),正如教会成员不同于教会本身,或爱与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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